关于重视维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学部声誉几点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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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发学字〔1995〕0043号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最近,许多院士不断向院领导、学部领导和院士工作局反映,鉴于当前社会上时有个别单位未经同意即借用院士(集体)和学部的名义,评审肯定或变相支持其科技成果,鉴定推荐或变相推销其科技产品,甚至以院士名义作广告,造成不良影响,有损于院士和学部的声誉。这些现象,院士们甚为忧虑,希望引起重视,并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解决。
对此,经研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希望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切实遵照执行。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具有崇高的荣誉和学术上的权威性。中国科学院学部是国家最高学术机构和最高科学技术咨询机构。全院职工和各级领导都应十分珍惜和重视维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学部的声誉,绝不能作有损于院士和学部声誉的事情。
二、严格禁止任何单位未经院领导、学部领导和院士工作局同意,借用院士(集体)和学部的名义进行评审肯定或变相支持某某科技成果,鉴定推荐或变相推销某某科技产品的活动,或以院士名义推销产品、做广告等。
三、如发现院外单位有借用院士(集体)和学部名义进行上述活动时,应及时向院报告,以便出面交涉,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四、请协助本单位或在本地区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处理好他们可能遇到的上述问题,并及时向院反映院士们的意见。
中国科学院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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